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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出台新简化措施 更加方便台居民来往大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2:01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6月15日消息 针对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措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局长李长友今天上午在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作了简要介绍。

  据指出,今年新出台的简化措施有:

  一、进一步简化台湾居民入出境手续。目前,台湾居民在大陆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
理入出境、居留手续。其中,在大陆居留需办理暂住加注,入出境需另外办理入出境签注。今年,将对现行做法进行调整,将台湾居民入出境、居留手续合二为一。

  对在大陆居留1年以上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签发1年至5年有效的居留签注,台湾居民凭该居留签注在大陆居留和入出境,无需再办理入出境签注手续;对1年(含1年)内需临时或多次来往大陆的台湾居民,根据需要签发一次或多次来往大陆签注,无需再办理居留签注手续。预计这一措施将于今年7月份正式实施。

  二、授权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

  目前,5年有效台胞证由香港、澳门两地被委托的办证单位和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台湾居民在大陆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遇到证件丢失、证件过期等情况,只能到香港、澳门、福建补、换证件,确有不便。

  今年,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授权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试点为在大陆丢失证件或证件过期的台湾居民补发、换发5年有效台胞证。目前,上海市、江苏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正在积极落实各项准备工作,预计在今年10月份正式实施。

  三、扩大为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台湾居民签发1年有效多次来往大陆签注范围。

  考虑到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居民近年来通过“小三通”来往福建沿海的实际情况,今年,出入境管理局授权福建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台湾金门、马祖、澎湖地区的居民签发1年多次有效来往大陆签注,方便台湾居民往来。此项措施已正式实施。(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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