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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1年内来往大陆签注审批权将放宽至地市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2:09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5日电 公安部出入境副局长李长友表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多次签注调整后的新政策,将一年以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多次审批权和居留签注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大陆的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

  李长友在今日(15日)上午国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按照现行的规定,我们需要根据授权大陆部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多次签注,在大陆
的多数地市公安机关是没有这项审批权的,台湾居民在大陆申请多次签注,是要由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时间相对较长。

  李长友指出,按照新调整后的政策,将一年以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多次审批权和居留签注的审批权,全部下放到大陆的地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这样审批时限大大减少。正常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办结,紧急的申请可以在一个工作日内办完。

  对于方便台湾居民出入境的手续一年内多次来往大陆的一些签证手续是否都取消的问题,李长友表示,按照现行的做法,台湾居民在大陆停留,申请签注延期,申请签注次数是由审批签发机关决定,新的政策推出后,在大陆停留一年以内的台湾居民,申请签注延期、签注有效期和有效次数,是完全由台湾居民自己按照需要来决定。简单的说,实现在大陆停留一年以内的台湾居民,将按照自己的需要申请办理签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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