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熊取胆中虐待现象是个别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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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4:08 新民晚报 | ||||||||
对非法养熊取胆将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据新华社北京6月14日电(记者董峻)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14日表示,近来国外个别媒体报道称,中国许多地方在利用活熊取胆过程中存在虐待现象,这些报道有失客观、全面和公正。中国在养熊取胆方面已经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轨道,虐待野生动物的行为只是个别人的行为。
1992年《濒危野生动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将中国熊列为附录一的内容,中国政府严格履行了公约的义务,禁止出口熊胆及其制品。1993年起停止兴建养熊取胆场,并停止野外捕捉熊用于取胆。去年完成的全国野生动物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熊资源逐年增加。 曹清尧说,养熊取胆初期,由于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确实有少数取胆技术条件差、手段落后情况。中国政府及时制定了黑熊养殖技术管理的暂行办法,要求做到卫生、无痛操作,取胆熊均可在较大的场所自由活动。 国家林业局等五个部门去年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全面禁止野外猎捕熊资源和以极端残酷方式养熊取胆行为。对目前存在的极少数非法养熊取胆场,中国政府正在调查,发现一个取缔一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