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卖公司水泥400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7:46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梅州某公司职工造成公司损失10万被逮捕 本报梅州讯 公司材料员利用职务便利,与水泥车司机相互勾结,变卖公司水泥近400吨,造成公司损失近10万元。日前,因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梅州市某土方工程有限公司职工汤某(男,22岁,梅江区人)及承运水泥司机凌某、张某被当地警方执行逮捕。
汤某于2004年11月进入该公司任材料员,主要负责公司水泥到场的计量验收工作。为能得到富足的金钱花费,汤某打着“靠山吃山”的念头,在单据上做手脚,将公司水泥私卖他人,从中获取私利。 今年3月,掌握着公司水泥进场时所需单据包括过磅单、调拨单的汤某,利用手中权力,以事先和水泥车司机凌某、张某等人商量或者直接授意的形式,让他们将水泥过磅后,不按流程运往工地,而是直接运往别处卖掉。为制造水泥已进工地的假象,把事情做得天衣无缝,汤某伪造另一工地材料员的签名制作了调拨单,证明水泥确实到位。至4月份,汤某利用此法分别与凌某等人作案共12次,卖出12车近400吨水泥。据查,汤某共得款48000多元,司机凌某等人得款三四千元不等。 正当汤某等人犯罪屡屡得手之时,公司在检查账目时发现凭单有异,账目不符,遂于4月27日到梅江区公安分局报案。(黄蔚山 钟玉莲)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