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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亮点解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8:20 《决策》杂志

  汪大海

  眼下,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新标准及细则制定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预期在未来数月内颁布,并将以此考核体系作 为2006年全国省市领导班子换届、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那么,随着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新标准的出台,人们不禁要问 ,现行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弊病何在?新的政绩考核体系在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运行机制上有何亮点?

  现行政绩考核

  评价体系的缺陷

  现行的政绩考核由于缺乏科学的评价体系,出现了“五多五少”的现象:一是对显性政绩考核多,对隐性政绩考核少 ;二是对班子集体考核多,对班子成员约束少;三是定性考核多,定量考核少;四是注重数据报表多,采纳社会评价少;五是 上级对下级表扬的多,提出改进意见的少。

  在维系领导干部荣辱升迁的现行考核体系下,上级与下级的政绩指数互为依赖,加上自利动机驱动,“德、能、勤、 绩”四项考核指标中,“德”和“勤”流于形式,“能”和“绩”则简单量化为经济指标,特别是GDP指标,教育、文化、 卫生、环保等成为无足轻重的“软指标”。造成上上下下多少官员成天围着GDP转,出现了“GDP崇拜”、“数字出干部 ”、“领导工程”和“形象工程”等现象。这样,下级需要上级来确认自己政绩的大小优劣,上级政绩的优劣大小也需要下级 以GDP数字为主的政绩指数来支撑,往往会形成上级对下级政绩认同的趋利性。这就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领导干部必须跟着考 核走,围着领导转。上级提拔使用什么样的干部,下级就会出现什么样的干部。干部政绩考核中就难免出现了标准不一、随意 性强等问题,导致有些实绩是政绩还是“政疾”难以评定,甚至完全由上级领导说了算。结果是“考”得不真,“核”得也不 实。

  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之变

  在吸收、借鉴国内外政绩考核体系的合理价值基础上,我国即将出台的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设计的原则是:

  其一,科学性原则。政绩考核体系既要科学合理,又要客观务实,能反映领导干部的客观政绩。考核内容在一定范围 和时间内要保持相对稳定,杜绝短期行为;又要根据发展的需要,调整、补充新的内容和要求,适应新变化,具有一定的前瞻 性和动态性。

  其二,全面性原则。政绩考核体系要从注重经济增长转到速度、质量、效益并重上来;从注重短期发展转到与促进经 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上来;从注重物质文明建设转到“三个文明建设”并重上来。指标体系既要 包括经济指标,又要包括反映社会绩效和政治绩效的居民生活质量的指标、社会发展指标及环境指标等。指标体系既要综合、 全面,又要避免指标之间交叉重复。

  其三,导向性原则。考核指标体系要引导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视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科技进步等,推进人的发展, 提高人的素质,确立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观念,从而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观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

  其四,定性定量相结合原则。考核内容和标准尽可能定量,做到客观、精确,减少模糊度;难于定量考核的,可采取 定性分析比较,强化考核项目的可比度和可度量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随意性。

  考核内容和评价标准,对整个政绩考核工作至关重要。我国可以借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出的社会、环境、经 济、制度四个方面的指标。具体说来,构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需考虑以下四类指标:一是社会人文指标。这类指标 促使各级领导干部重视人的素质提高,重视精神文明建设,重视对民族价值体系、社会信用体系的塑造,增强民族凝聚力,维 护社会公平和公正,全面提高国民素质,为社会全面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二是生态环境指标。改 变只重经济指标的片面做法,将绿色GDP纳入统计体系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将生态环境指标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 参数。三是经济发展指标。对领导干部政绩的考核不仅考察当地经济发展的速度,更要考察经济发展的质量。领导干部要以提 高国民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四是政治文明指标。领导干部集中精力进行领导班子和组织建 设,充分发扬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肃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问 题的案件,切实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考核运行机制之变

  政绩考核要实现预想的良好效果,就必须构建有效的考核运行机制。

  首先是政绩考核主体多元化。在西方发达国家,对政府官员的考核应用两个评价体系,一个是政府部门的自我评价体 系,另一个是社会评价体系。社会评价的渠道一般有三种:一是来自基层的代表和群众;二是媒体的评价;三是社会中介机构 特别是调查机构的评价。我国现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基本是政府内部评价,缺乏反映民意的有效机制,公众参与考核评价的范 围较窄。因此,构建科学的政绩考核体系必须改变过去单一的、从上至下的评价局面,实现考核主体多元化,这也是合作治理 的题中应有之义。要建立一个体制内部与体制外部相结合、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凸现群众作为最高主体地位的多元化 评价主体体系。为此,实绩考核必须扩大公众参与,让公众更广泛地参与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价。把基层党组织、党员 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各种民间社团代表等也纳入考核评价的主体;要让参与主体充分了解情况,提高考核 评价的质量。建立健全政绩考核预告、公示、公议、民主测评、考核结果反馈、申诉等机制,增强政绩考核的透明度。同时, 要引进社会中介调查机构和新闻媒体等社会评价系统,从第三者的角度对政绩进行评价和监督。

  其次是操作层面。在操作性方面,还应注意:指标内容把握宜粗不宜细,突出不同时期的考核工作重点,防止考核评 价指标项目求全、过细;具体操作宜繁不宜简,充分体现科学高效,充分考虑操作成本,以做到考核方法合理、程序严密、资 源共享;总体把握宜活不宜死,避免用一套相同的指标考核所有干部,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特点和职位职责差异,赋予 不同的内容和权重,突出不同的重点指标分别进行考核,并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适时适度作相应调整,防止缺乏灵活性 和针对性。

  为何引入“政绩成本”新标准

  新制定的考核体系引人注目之处在于有望第一次引入“政绩成本”标准。

  以公私合作共同解决社会问题为根本特征的现代社会治理,既继承了宪政主义正义、公平、公正、民主等人文价值, 又在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确立了经济、效率、效能3E原则,着力克服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公共部门效率低下 、不计成本、预算膨胀等痼疾。其主要手段就是确立社会治理中的成本效益原则,以所取得成效与消耗成本的差额即净收益作 为衡量社会治理主体绩效的关键标准,节约成本、降低预算,以最小成本投入换取最大收益成为追求目标。该标准落实到政府 部门就表述为:实绩=取得成绩-消耗成本。

  “政绩成本”的引入,说明我国的公共部门绩效考核已经向更高层次发展,追求更加精确、更加明细的测量效果,考 核指标体系更加完备,科学程度更高,为人事管理提供更加充实、完整的信息。政绩成本的约束力,一方面迫使政府改变忽视 长远利益、无形利益和透支未来发展潜力的“有增长、无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采取集约型经济增长模式,以切实避免不计 成本和代价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环境破坏等问题;另一方面迫使领导干部改变很多陈规陋习,逐步内化为个体意识,成为 控制自身行为的软约束,长此以往演化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理性科学的政府文化,将会泽被深远。从而全面、客观、准确 地考核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绩,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形成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看到,政绩成本的引入尽管深刻地改变了既有的考核体系中的内容缺陷,但是这项良好的制度 设计必须辅之于切实可行的操作手段,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政绩成本的直接承受者和利益攸关者———公众,能够真正参与 到官员的政绩考核中去,从而打破长期以来封闭式的“官考官”单一考核机制,破除官员考核中的执行者虚位困局,只有这样 ,才不枉费公众对即将出台的新政绩考核体系的期盼。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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