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选管会裁定曾荫权提名有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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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18:50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香港6月15日消息(记者原杰王权)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管理委员会选举主任朱芬龄法官6月15日查核了曾荫权先生递交的提名表格,裁定他是获有效提名为行政长官选举的候选人。 经核实后,他的提名表格载有六百七十四名选举委员的签署提名。
获提名人士必须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四十岁或以上、没有外国居留权,并在投票日前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二十年,才符合资格成为候选人。任何候选人的提名必须由不少于一百名选举委员作出。 另外,选举主任已裁定李孝先生的候选人提名无效,并会根据法例处理另外两个人士递交的提名表格。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持续十四日,从六月三日开始,到六月十六日(星期四)下午五时结束。若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超过一位,便会在七月十日(星期日)进行投票。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张春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