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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限制过度包装将入环保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21:26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6月15日电(记者季明、金旼旼)在最近几个传统佳节里,礼品的过度包装甚至奢华包装都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批评过度包装甚至成为媒体节日报道的“保留节目”。

  上海15日起开始的一项地方性立法有望从法律层面对过度包装行为进行约束。15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对《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其中一项引人注目的规定是上海应当采取措施限制企业对产品的过度包装,促进产品包装的减量化。

  上海市环保局局长徐祖信说,在环保条例中限制企业对产品过度包装,遵循的是“全过程控制环境污染”的环境立法精神,从源头上防范污染的产生。长期以来,我国在污染治理方式上存在着重末端治理、轻源头控制的现象,但只有实施从源头防治至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控制措施,才能明显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降低治污成本。近年来随着上海不断加大环保投入,上海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与发达国家都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数据显示,目前上海空气环境中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浓度分别是欧洲城市平均值的3.5倍和1.5倍,可吸入颗粒物浓度相当于纽约的3.5倍。上海的水、噪音、固体废物污染等问题仍然较为严重。因此在此次提交审议的环保条例草案中,“全过程控制”的思想贯穿条文始终。在节约能源、减少污染方面,上海要求生产企业采取节能、低耗的生产工艺,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产品和工艺;在资源利用方面,倡导废物再利用,鼓励资源循环型产业的发展。

  上海还将首次在法律条文中对市民提出绿色消费的要求: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节能、节水和其他有利于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设备和用品;鼓励单位和个人购买再生产品、可重复利用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应当优先购买再生产品、可重复利用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等。

  不过此间也有法律专家指出,上海环保条例草案中关于过度包装的限制措施过于原则,对过度包装没有明确定义,对生产过度包装产品的企业也没有明确的处罚措施,因此具体的法律效力仍存有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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