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签订废弃物跨区倾倒管理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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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5日21:46 新华网 | ||||||||
新华网香港6月15日电来自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的消息说,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局长李立新15日分别与香港特区环境运输及工务局常任秘书长郭家强、土木工程拓展署署长曹德江,签署了《香港废弃物跨区倾倒管理实施方案》和《香港惰性拆建物料在内地海域处置管理实施方案》。 郭家强说,用作暂时存放惰性拆建物料的填料库将于今年年底饱和。签署这两项实施
由于香港填海工程大幅减少,香港本地生产的拆建物料不能在本地的填海工程中处理。为避免这些惰性物料占用珍贵的堆填区,过剩的拆建物料现在暂存于香港西部的屯门及将军澳的临时填料库。 国家海洋局和香港特区环境运输及工务局于2004年3月31日签定的《香港废弃物跨区倾倒管理工作合作安排》,在跨区倾倒香港疏浚废弃物的管理原则,以及在内地海域处置香港惰性拆建物料等事宜上,奠定了更紧密合作和沟通的基础。15日签署的两项实施方案,是根据上述合作框架安排,双方就详细技术问题进行商讨后达成的共识。(完)(责任编辑:周庚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