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采”地下水将受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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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0:3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为规范地下水资源管理,合肥市水务局将对该市开采地下水的企、事业单位实行取水许可制度。经初步清查,合肥市尚有近60家企、事业单位,未经批准擅自凿井抽取地下水。对于这些企业,在规定时间内主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的单位,在符合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前提下,给予补办取水许可证。对拒不说明情况,也不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的单位,将严格按照水资源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罚。(孙皑本报见习记者 刘敏)
作者:刘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