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堂经理“顺手牵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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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0:39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本报讯昨天,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对合肥某沐浴中心原大堂经理、24岁的女青年何某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其犯有职务侵占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被告人何某于2003年9月23日凌晨,利用其担任大堂经理职务的便利,将浴客黄某寄存在服务台的现金40000元,非法占为己有。2005年4月8日何某屈于法律的威严,向公安机关自首,并退还全部赃款。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案发后,被告人能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赔全部赃款,依法可从轻处罚
(邢小梅 马兴忠) 作者:杨和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