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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10余“狱霸”打死在押人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2:31 现代快报

  据《华西都市报》报道年仅22岁的在押人员在广安市广安区看守所暴死,身上伤痕累累,广安法医鉴定为因病死亡。应邀指导尸检的南充市中心医院病理专家林德广老人发现死者竟是外伤致死,从而揭开看守所内十余名犯人打人致死的黑幕。

  2003年3月25日,广安市广安区观塘镇黄昌林的儿子黄建军因涉嫌抢劫被广安区公安分局关押进广安区看守所。3月31日中午,民警告诉黄昌林:“你儿子已经死亡。”尸检时,
警方称,死者小时曾患白血病,是患严重的大叶性肺炎死亡的。但应邀指导尸检的林德广一眼判断出:死者是被打死的。之后,林德广给黄昌林推荐了南充三合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人纲,找到广安警方要求赔偿。

  黄建军的重伤是谁打的?2003年12月底,广安区公安分局启动刑事侦查。经查明,2003年3月25日,黄建军被羁押到广安区看守所12号监舍,在押人员周光灿(12号监舍“室长”)叫黄建军介绍他犯法情况,因黄说话声音较小,遭到殴打。共有10余名在押人员在刘俊等人指使下参与暴打黄建军,时间持续20多分钟。

  2004年5月26日,被告人刘俊等6人被判刑。“看守所有无责任,值班民警该当何罪?”广安中院判决书对此只字未提。陈人纲称,广安区看守所值班民警刘昌林和李玉兰没有按规定随时巡视监房,导致刘俊等人长时间暴打黄建军而没被发现、制止,对黄的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2004年6月,广安区检察院又下达《不起诉决定书》,认为刘、李二人涉嫌玩忽职守证据不足。在陈律师帮助下,黄建军亲属准备向广安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两失职民警的责任。13日,记者询问黄建军一案中两个当事民警情况时,看守所李所长说他们目前仍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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