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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最高法院初审中国福建女童被害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2:46 东方早报

  早报专稿 去年轰动一时的中国福建女童黄娜新加坡被杀案(早报曾于2004年10月25日报道),昨天开始在新加坡最高法院的推事庭进行初审(PreliminaryInquiry),共有75名证人被传召出庭。黄娜的母亲黄淑英也是证人之一,但她昨日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

  由于被告、24岁的马来西亚人卓良豪(又称阿豪)的辩护律师在初审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因此,推事庭裁决控方掌握了足够证据,可以让被告在高庭受审。据悉,黄娜命案已
定于7月11日至29日,在新启用的新加坡最高法院大厦审理三个星期。届时,黄淑英应该能持特别准证前往新加坡出庭。

  这起曾引起高度关注的命案,审讯期间吸引了许多人前往听审。除了卓良豪的涉案动机,公众也对卓良豪如何在没有护照的情况下,潜逃到马来西亚深感兴趣。但无论是警方或移民与关卡局,都以案件还在调查中为理由拒绝公布阿豪是如何在没有护照的情况下离境。相信这个谜底能在审讯中揭晓。

  根据新加坡刑事法令第302节的谋杀罪条文,如果卓良豪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死刑。不过,卓良豪也拥有一个阵容强大的“三人律师团”为他辩护,包括知名的刑事案律师苏峇士,以及政府委派的安南律师及他家人早前聘请的钟斌贤律师。

  在昨日的初审中,除了黄淑英没有到场外,其他案发地点巴西班让果菜批发中心工作的员工、法医、警员、卓良豪的精神科医生等都出现在法庭上。

  据了解,黄娜的母亲黄淑英目前在福建莆田老家,可能由于特殊情况而没有出庭。而阿豪的律师苏峇士则对媒体表示:“我认为黄女士或许是被传唤的。这个名单可能并不完整。即使你不在今天的这个名单上,在未来的日子里,也是可以被法庭传唤的。”

  此外,苏律师还表示,作为被告的律师团,他们可能前往阿豪的故乡槟城搜集更多的证据,或许能找到一些潜在的证人为阿豪做证。在昨日的法庭上,穿着白色T恤和褐色囚裤的卓良豪看上去相当放松。法庭还特地为他配备了能讲中文的翻译,当控方宣读对他提起的数项控罪时,阿豪全神贯注地注视着翻译,深怕漏掉任何一个字。

  卓良豪的父母连夜从马来西亚槟城赶来新加坡见孩子一面,昨日上午才抵达新加坡。而他的妻子因为忙着照顾孩子没有随行。卓良豪父亲卓龙来说,“他(卓良豪)还小,才24岁,我希望新加坡人可以帮助他,他不是坏人,我不相信他会做这种事。”

  被害人黄娜,1996年出生,福建省莆田市江口镇厚峰村人。2004年10月10日在新加坡离奇失踪。同年10月30日,嫌犯卓良豪在其家人陪同下前往槟城总警局投案。第二天,在新加坡直落布兰雅山公园的丛林内,警方发现失踪21天的莆田女童黄娜的尸体被藏在纸箱里,尸体已经腐烂。黄力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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