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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文物大盗”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4:59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据新华社太原6月15日电】(记者胡靖国)记者15日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被称为山西省历史上最大的盗掘文物案——“郑晓林犯罪团伙”盗掘文物案,历时9年有了最终的结果,“文物大盗”郑晓林被判无期徒刑。

  国家检控机关指控:1989年至1994年,“郑晓林犯罪团伙”在山西省闻喜县境内共盗掘省级文物保护区内的古墓葬12座31次,盗得青铜戈、铜鼎等文物67件。1996年初,郑晓林
在深圳走私文物青铜镜、方青铜镜各一个,涉案金额29万港元。此外,郑晓林还涉嫌非法拘禁。1999年,太原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郑晓林犯盗掘古墓罪、走私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死刑。法院同时查明:1994年10月,郑晓林协助公安机关找到司马光家祠被盗4名弟子头像后,自己掏钱将它们买回交给公安机关。鉴于此,山西省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数罪并罚后,郑晓林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作者:记者胡靖国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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