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无“证”独生子女 父母可补证领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7:36 重庆时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 王宇)渝北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和城镇无业居民家庭注意了:母亲年满49岁、没有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可补办该证,然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日前,渝北区率先在全市推出此项奖励扶助政策。

  据区计生委介绍,对一些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育龄妇女年满49岁的独生子女父母已进行了奖励,但其中一些家庭由于手续不完备、没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遗失《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情况的,不能享受到奖励政策。因此,该区出台相关政策,对母亲年满49岁、确系独生子女的农村夫妇和城镇无业居民家庭,将全部完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逐步补发奖励。

  目前,该项清理工作正在开展,预计6月底能清理完毕。据统计,已有近8000人领到这项奖励。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