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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租私车接送学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9:18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本报北京讯 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每学期要对校车安全保障、驾驶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严禁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凡是用于接送学生的校车必须经交管部门审核合格。日前,教育部提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校安全工作六条措施》,要求严肃追究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相关人员的责任。

  教育部要求,全国中小学幼儿园要迅速组织力量对学校周边地质和校舍情况进行排查
,凡发现地质隐患的要迅速报当地政府妥善处置,对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隐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时可以临时停课。

  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每逢开学、放假前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特别是加强学生应对洪水、泥石流、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寄宿制学校要配备教师或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学生宿舍。杜绝将学校校园场地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活动。《北京晨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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