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城提前还贷暂不收费 银行:是否收费要看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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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09:23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记者小朱)江苏省中行将对贷款新客户提前还贷收费的消息传出后,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昨天,我市工、农、中、建四大行同时表示暂无提前还贷收费的考虑,但不排除今后按合同约定收费的可能,有银行人士甚至表示,收费可能是大势所趋。
在今年的房产新政下,我市的提前还贷一度风起云涌,一些银行曾出现还贷业务激增一倍的情况。银行方面称,提前还贷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银行资金的中长期安排,也给银行带来了利息损失,此外部分客户多次提前还款,银行在临时受理该项业务时,还需要付出人力资源成本。因此,对提前还贷收取违约金成为国内银行业的“共识”,而现行《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第26条也明确规定: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但银行是否收费不是朝令夕收的事,这中间首先有个合同规范问题。”一些银行住房信贷的专业人士表示,提前还贷是否收取违约金关键决定于银行与借款人对提前还款收取违约金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目前情况下,由于大多数房贷合同不涉及提前还贷违约条款,所以收费便无从谈起。如果以后房贷签约有了这方面的约定,那就是正常的履约行为,而不涉嫌霸王条款。 但一些市民表示提前还贷是有诚信的表现,降低了银行的风险,为什么还要向银行交费?对此,专家表示,这是一个契约意识问题,履约践诺须合乎规范,否则就得视作违约。 另外,我市银行人士也表示,虽然目前提前还贷不收费,但对于客户来说仍要求提前向银行提请还贷申请,以利于银行有计划地安排,这也是一项金融规范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