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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公路治超方案出台 超限超载车辆省内禁行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0:06 河北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王一宁、赵一非记者周远)笔者从省公安交通管理局获悉,我省2005年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方案日前出台。超限超载车辆将禁止在全省境内通行,重点治理短途超限超载车辆。对全国治超办和省治超办公布的超限超载重点监管车型,治超执法部门将逢车必检,对其进行重点监管。

  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加大治超力度,对超载严重的车型、路段、地区、车辆非法改装
企业、公路沿线的小煤场等,进行重点监管和治理,力争到年底将全省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6%以下,使95%以上的“大吨小标”车辆的标定吨位得到更正。省治超办还将定期公布超限超载严重的市、县(市)、路段,执法部门将对其进行重点治理。有关部门要求,“大吨小标”车辆必须在今年10月1日以前恢复吨位。车主于10月1日前主动恢复吨位的,不再追缴未恢复吨位前应缴纳养路费的差额部分;10月1日后仍未恢复吨位的,在2005年年检时公安交管部门将对车主处以罚款、扣留行车执照并强制更正核定载质量,交通稽征部门将追缴其未恢复吨位以前应缴纳养路费吨位的差额部分,车主补齐养路费后,公安机关返还行车执照。

  根据这个方案,车辆改装企业、公路沿线的小煤场及以各种名义建立起来的货物分装场,将作为今年我省治超的重点监管对象。对于不符合2005年4月1日实施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要求的新增车辆,公安机关一律不予发放车辆牌照,杜绝非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对于非法改装车辆,治超执法人员将强制恢复原状并处罚款。擅自改变车厢长度或拦板高度等改装营运货车行为的道路运输经营者,治超执法人员将对其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查处后二次非法改装的恶意超限超载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的上限给予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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