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洛溪桥继续收费目前无法律依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1:00 金羊网-新快报

  行政法权威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树义

  新快报特派记者 温建敏

  “洛溪桥如果还要收费,目前找不到法律依据。”昨天晚上,行政法权威学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张树义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说。

  张树义教授告诉记者,他一直很关注洛溪大桥收费问题。

  “中国的路桥分成两类,一类是政府修的,用的是财政拨款和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类路桥不应收费;一类是私人或公司投资建的,就应该在政府的监督下收费,收回成本和必要的利润后停止收费,洛溪大桥就是这种情况。”张树义说。

  张树义认为,在中国,“用行政收费来调节交通”是个新发明,目前尚无法律对此作出规定,但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就可以随便用。

  他说:“政府和公民不一样,对于一般公民来说,‘法无明文规定视为允许’,但对政府来说正好相反,‘法无明文规定视为禁止’,因为政府是一种公权,如果没有法律约束,很可能被滥用,因此,洛溪桥如果要继续收费,首先要解决法律依据的问题。”

  (晓航/编制)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