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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高速路拟按“斤”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1:0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据新华网6月15日电记者日前获悉,广东高速公路将有望实行新的收费标准以实现治超,目前正在研究对高速公路开展“计重收费”的有关方案,而京珠高速有望成为试点。

  据悉,去年,广东省已在高速公路设立了10个检查站,对超载超限车辆起到很大的打击作用。近期,省交通厅已开会研究了三种高速公路治超方案:第一是在高速公路入口处设置称重检测设备,限制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第二是开展“计重收费”;第三是在高
速公路设点检查。会议认为,实行“计重收费”涉及到收费方式的重大变革,需要进行听证、报批等一系列工作,建议以京珠高速为试点。

  据了解,“计重收费”是指对货车按照实际的车货总重或轴承负载量进行计费。当货车为标准装载时,按实际重量收费;当货车超限时,则对其超限部分加收费,超限越多,收费也越多。“少载少缴、多载多缴、空车受惠、超限受罚”。实行“计重收费”能够有效打击超限运输,保护国家公路路产、路权不受侵害,维护守法运输经营者的合法利益,保证车辆的行驶安全。目前,我国已有许多省、市、自治区采用“计重收费”的方式。今年3月全国治超办发布的《2005年治超工作要点》中也指出,将以华东区域为重点,在更大范围内开展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计重收费”工作。

  此后,省公路部门还对《广东省高速公路货车“计重收费”方案研究报告》和《广东省限制超限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方案研究报告》进行了研讨。基于广东省高速公路治理超限运输及联网“计重收费”要求,研究报告提出了“维持现状”(在出入口设置治超检查站进行执法)、“超限检测站”(在高速公路入口处对货车进行称重检测,对超限车辆不准进入高速公路)、“入口计重出口收费”、“出口计重收费”四种治超方案。据悉,有关方面将对方案报告进行深化、细化,然后形成专题报告,报省交通厅审议,经同意后再上报省政府,待批准后逐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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