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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出台加强残疾人工作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1:28 南京报业网

  江苏商报报道 本报记者韶静报道 南京城镇户口中符合就业条件的残疾人创业可一次性获2000元补助。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人工作的意见》的文件。南京市现有各类残疾人22.8万,约占全市总人口的3.61%,在残疾人中,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各占一半,有相当一部分残疾人处于贫困状态,在南京市进入低保的困难人群中,残疾人约占三分之一,在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医疗康复、生产生活等方面面临很多困难。《意见》加大了扶持力度,积极扶持和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对城镇户口中符合就业条件的残
疾人,领取工商执照,从事个体经营的,经区县残联审核,给予一次性2000元左右的补助;对2005年以来,符合就业条件的无业残疾人,从事个体就业或按比例安置就业的,可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享受有关优惠政策。(4版《民生通道》)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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