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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校费最高不能超过2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2:03 兰州新闻网

  本报讯中考今日开考。昨天,已经有家长向记者询问关于中考录取、照顾、择校等方面的政策,其实中考与高考一样,都是“阳光招生”。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为考生了解到了第一手的资料,供考生与家长参考。

  录取:按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据了解,今年中考录取的原则为,普通高中招生时,将由市教育局根据中考成绩和招生计划,确定城市四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招生学校在城区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按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录取并完成招生计划;一次性录取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须在计划内录取未被其他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但成绩不能低于城市四区普高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未被普通高中录取而会考成绩又在城市四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可凭《成绩单》到其他学校联系入学,经学校同意,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一处审批录取。

  政策:三类考生可获照顾

  今年中考,三类考生可以获得照顾。其中,少数民族考生(凭户籍证明)志愿报考民族中学、西北中学的降20分录取;华侨、归侨直系子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凭有关证件和证明降10分录取;农村两女结扎户和独生子女领证户凭县级以上计生委证明降10分录取。

  择校:择校生依旧实行“三限”

  计划外录取的考生为择校生。兰州市教育局要求,各招生学校要严格执行“三限”政策,即限人数(择校生人数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限分数(录取分数不低于学校计划内录取分数线下50分,不含特长生),限钱数(按照甘价费2003246号文件规定的择校生收费标准执行)。

  择校费:最低9千元,最高2万元

  我省各类高中“择校生”的最高收费标准为:兰州地区省属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3学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兰州市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1.4万元;兰州市市级示范性高中不超过0.9万元;兰州地区其他各类高中按现行借读费标准执行。其他地区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最高3学年不超过0.6万元;市州地级所属示范性高中不超过0.4万元;其他各类高中按现行借读费标准执行。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再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录取学生挂钩的其他费用。

  作者:晚报记者沈同 王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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