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民政部等要求加强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2:36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6月16日电据中国民政部消息,民政部、中组部等10部门要求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中国民政部等10部门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意见》说,近年来,全国各地普遍加大了社区组织的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的力度,对于改善社区组织的工作条件,提高居民生活
质量和水平,促进城市社会管理和社区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不少地方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依然很多,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城市改革发展稳定的要求。

  意见要求,进一步认识做好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党委和政府要因地制宜,整合资源,逐步建设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力争在3-5年时间内,使全国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有较大的改观,使管理服务水平有新的提高,逐步把必要的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意见强调,严格规划管理,多渠道解决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各地要加大对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实施的管理力度,按照社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趋势,符合本社区居民特点和要求的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用房的使用面积,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并结合社区居民和实际居住人口的数量合理确定,以保证社区组织工作和居民活动的正常有效开展。室内活动用房要有必要的活动设施和用品,并有一处面积较大的单体空间,便于居民开展集体活动。室外活动设施要有供居民开展健身、休闲等活动的场地和必要的设备。

  意见要求,加强管理,充分发挥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综合效益。当前要重点开发利用好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三方面的功能:一是办理公共事务的功能;二是组织居民活动的功能;三是提供社区服务的功能。

  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成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监督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的使用情况。

  意见强调,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把加强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工作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事关城市基层组织建设,事关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城市基层的稳定。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规划,明确责任,积极配合,狠抓落实。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高考最后冲刺
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
中美中欧贸易争端
日本甲级战犯罪行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明星电话被曝光
汽车笑话集锦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后金庸武侠圣经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