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十大典型农资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曝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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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3:3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重庆6月16日消息(记者刘湛)昨日,重庆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开曝光了“丰都古大于销售劣质种子案”等十大典型农资违法案件,并希望能通过案例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案件一:丰都古大于销售劣质种子案
2004年12月20日,当事人古大于从某公司购进劣质“长玉13”杂交玉米种1600公斤,以每公斤16元的价格销售给当地18户种子经营户。 处罚:丰都工商局没收了1560公斤劣质种子,并处罚款3万元。 案件二:垫江李自强销售劣质种子案 2004年12月21日,当事人李自强与山西省农科院谷子所开发公司签订种子购销合同,标的为“潞玉13”(实为“长玉13”)劣质玉米种。当事人将购进的种子以每公斤14元的价格在本县销售,共销售2966公斤。 处罚:垫江工商局没收劣质玉米种34公斤,并处罚款2.1万元。 案件三:城口侯仁太虚假宣传案 2004年12月20日,当事人在城口县印制了45份宣传资料,对外宣称,购买他的杂交玉米“东单60号”和杂交水稻“Q优1号”可享受国家直补政策。2005年1月5日被当地工商局查获,经核实内容虚假。 处罚:城口工商局判定当事人已构成虚假宣传,没收宣传资料,并处罚款5000元。 案件四:种子公司涂改种子标签案 2004年,重庆市种子公司将1437公斤生产日期为2003年8月5日的“金优725”杂交水稻稻种,私自涂改为2004年8月5日,并将涂改后的这批种子以每公斤11元的价格卖给市种子公司南川分公司,销售过程中被当地工商局查获。 处罚:南川工商局对其罚款6000元。 案件五:潼南周良伦利用经济合同骗买骗卖案 2004年2月,当事人假冒铜梁县种子公司的名义,与潼南县塘坝镇金龟村七社签订了制种生产订购合同,同时向该社收取了6000元的费用。后被潼南县工商局查获。 处罚:潼南县工商局对当事人罚款1万元。 案件六:泸州兴泰复混肥厂销售不合格肥料案 2005年4月20日,当事人用船将自产的300吨“泸宝”牌复混肥运到万州港进行销售。后经万州区工商分局对这批肥料抽样送检后发现,其为不合格产品。 处罚:万州区工商分局对当事人罚款1.5万元。 案件七:丰都县植保植检站高镇第一服务部销售不合格肥料案 2004年12月底,当事人以每吨750元的价格从外地购进20吨“骏峰”牌复混肥,运回丰都县后以每吨840元的价格对外销售。根据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产品。 处罚:丰都工商局对其作出罚款4万元的处理。 案件八:郑远国销售不合格肥料案 2005年元月中旬,当事人以每吨315元的价格从湖北宜昌市黄花磷肥有限公司购进“丰甜”牌过磷酸钙300吨,在巫山县大昌等乡镇销售。后经检验为不合格肥料。 处罚:巫山工商局没收了300吨不合格肥料。 案件九:陈元洪销售假农药案 2003年2月至2005年3月25日期间,当事人在沙坪坝区陈家桥镇群力村九社岳母家中生产假农药共计2400余瓶,并销往璧山、沙坪坝、九龙坡等地,从中非法获利9430元。 处罚:璧山工商局没收其所有假农药和制假工具、非法所得,并处罚款40570元。 案件十:双桥农用化工厂伪造质量标志案 2004年12月5日,当事人在双桥区双南路塔水桥无证生产72%农用链霉素,包装袋上标注的登记号、标准证号、批准证号等质量标志都属伪造,12月10日被双桥区工商分局查获,现场扣押链霉素成品102盒,包装袋11.8万个。 处罚:双桥区工商分局没收了成品和包装袋,罚款5000元,并对该厂负责人罚款1000元。来源:中国广播网 责编:徐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