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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被开除可要求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5:35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据《竞报》报道:自9月1日起,在京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若被学校开除学籍可以要求公开听证。昨天,教育部门向北京市各高校下发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程序的若干规定(试行)》。该规定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另据记者了解,各个高等学校将在9月1日正式出台各自的学生管理规定细则。对违纪
学生处理的具体办法和受理程序与规定基本一致,但在细节上会有各自的不同。届时,各校将设立“学生申诉受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听证会的组织工作。

  听证会将有学校校长、各职能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的领导、教师代表以及学生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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