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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纵横:把脉公共维修基金:自己的钱咋用不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6:36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6月16日消息(记者王磊)在前两天的《新闻纵横》节目中,我们报道了有关公共维修基金的话题。很多听众都表示了极大的关注。的确,公共维修基金不但是业主们的私房钱,同时也是小区的保命钱。如果这笔钱没有妥善保管好,一方面会侵害业主的权益,影响小区的中修和大修,另一方面,更关乎房地产市场秩序,引发纠纷和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公共维修基金出现挪用或者丢失,当然令人恼火。但是那些由政府部门保管的公共维修基金无法使用,同样让人焦急。自己的钱,自己怎么就用不了了呢,请继续关注记者的
调查。第三篇:自己的钱为什么自己用不了?

  前两天的节目当中,我们报道了北京金华园小区数额不足以及聚龙花园小区公共维修基金不知去向的事件。根据记者的调查,由于监管缺乏透明度,公共维修基金由开发商代收之后,极易发生截流挪用现象。这将直接影响小区住宅质量,引发纠纷和社会矛盾。

  当金华园小区和聚龙花园小区为公共维修基金可能被截留甚至丢失而烦恼时,同样在北京,盛世嘉园的业主们却因为无法使用自己的公共维修基金而焦急。自己的钱为什么自己却不能用呢?

  盛世嘉园小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8号,毗邻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属CBD核心地带。2000年2月18日开盘,2000年7月1日完工。建筑面积为7万5000平方米。

  2000年开始入住的盛世嘉园小区到目前已经有5年多的时间了。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张新清告诉记者,小区楼房的外立面经过长时间的风吹雨打,已经非常破旧,加上楼房内部公共部位出现破损,因此,小区的业主们决定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对小区的楼房进行大修。

  “大部分业主都同意,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又召开了业主委员会。通过业主代表大会同意,我们委托物业公司进行测算。审核以后呢,原则上同意物业公司报批额度,这样我们又委托物业公司跟政府有关部门申请。”

  盛世嘉园小区的物业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任宋爱增告诉记者,根据业主们的委托,按照相关程序,他们于去年8月份就将申请报到北京市小区办。

  “过了两礼拜吧,也给我们一个回复。他说上边非常重视,他们说是第一个北京市第一家小区业主大会同意申请使用大修基金。就说,在审。”

  从去年8月份到现在,已经已经接近一年时间了,除了一个电话外,小区办只是告诉盛世嘉园正在审批,但什么时候审批结束却没有答案。宋爱增主任告诉记者,公共维修基金始终不能审批,给他们的工作造成了很多麻烦。

  “有些设备老化,进入大修和中修,这么审,你问题,这么审。审两年下不来,我这电梯给业主开不开。那业主返过来,物业你管不管,这矛盾就在下边了。”

  自己的钱,自己却用不了。其实盛世嘉园并不是惟一的一个。北京市小区办副主任邹劲松告诉记者,目前,北京市小区办管理的公共维修基金一共是43亿人民币,但是小区办成立5年来,到目前为止,没有一家小区获批使用。

  “整个5年,也就20多件。20多件,为什么没有批准。首先政策上的变化,过去我们说业主委员会就可以决定,但是条例颁布改为业主大会决定,这是政策的调整。第二个,我们这个网络系统还处在开发研究中,就是说如何实施它,除了政策之外,还应该有一套配套的网络系统。政策的操作性问题。因为这个分摊起来是很复杂的问题。比如说,一个楼的电梯需要维修,需不需要开业主大会。这几年一直在讨论过程中,政策没有明确做规定。在不断地认识和调整,我们也在变化。”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北京市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由北京市小区办负责归集。截止到2004年年底,北京市小区办保管的公共维修基金总额为43.25亿元。目前,这笔钱存放在中国光大银行的专有帐户中,产生的利息以活期计算,计入本金中。

  据了解,北京市小区办曾经出台过《北京市公共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但是令人遗憾的是,这个办法一直没有在实践中真正得到应用。北京市政协委员李小林在今年北京市两会上提出相关提案。他指出,按常识,在一个报批制度下,5年以上的时间中无一个案例获得批准,是不正常的。由此可以推断,这个报批制度本上很可能就不合理、不完善、不具备可操作性。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的陈幽泓教授指出,五年时间,维修基金没有一笔审批使用反映了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之间的矛盾。

  “这笔钱是大家的,确切地说,这是一笔私有财产,是小区私人共有的一笔财产。如何使用这笔钱,应该是由业主自己来决定的。或者说,是由占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业主自己决定的。但是我们看到社区自治和政府行为之间就出现了一个矛盾。这笔钱目前是以一种行政行为的方式管理,这种管理就和这笔钱本身的性质,他的使用方式发生了一种冲突,怎么样解决这样一种冲突,这样一种管理上的缺陷,我想是一个当前迫切需要关注的问题。”

  实际上,正是因为我国的社区治理还处在雏形阶段,不能保证资金的绝对安全,因此才有了政府的行政代管。但公共维修基金又不是国家资产,因此又和行政管理产生了矛盾。就是在这样的两难境地中,产生了一系列诸如审批缓慢,制度漏洞等一系列问题。问题并不可怕,但关键是怎么办。

  一方面是政府的行政管理,另一方面,管的又是非国有资产,就是在这样的矛盾中,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现状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从去年开始,就已经有政协委员对公共维修基金提出议案,今年北京市的两会上,又有两名政协委员提出议案。这些议案直指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现状,提出了很多十分尖锐的问题和建议。记者对这些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整理。

  建议之一:加强基金透明程度和监管力度。

  透明度不够必然会产生监管问题。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幽泓表示,基金管理的透明化和加强监管力度是公共维修基金管理的前提条件。“因为只有透明化和公开化,才可能保证它不被挪用,不被滥用。比如说,存在哪,存在哪个银行。这笔钱是一个什么样的资金性质。到底你征集了多少钱,每一户有多少钱,每一个小区有多少钱。这笔钱是怎么变化的。这笔钱如果使用的话,如何申请,怎么使用,决定权在谁。”

  建议之二:开发商不应该代收公共维修基金。

  开发商代收维修基金已经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但由于缺乏监管,从而导致公共维修基金可能被挪用和截流。在前两期的节目中,我们也做了相应的报道。北京市政协委员刘子华认为,应该禁止开发商代收公共维修基金。

  “我不赞成这笔钱由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代收。政府既然在小区办进行了监管,就直接交,就直接交到哪。这对业主来讲,也是一个比较放心的方法,同时也避免出现风险。第二,也不应该让开发商无偿使用。”

  建议之三:加强法律规范的指定。

  目前,只有《物业管理条例》对挪用公共维修基金的后果做出处罚规定。而对挪用公共维修基金的性质并没有做出规定。政协委员刘绮菲就建议进一步完善有关法律规定,建议对有关责任人比照挪用公款或者侵占国有资产罪。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陈幽泓:“从法律角度,依据什么样的程序来操作这笔钱,然后它的后果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义务。因为业委会吗,它是一个自治组织,通过它的同意去使用这笔钱,然后叫物业公司去使用这笔钱,仍然可能会造成操作失败的情况,如果这样造成的损失,如果没有一定的法律义务,没有一定的法律法规去要求,去强制,让人们意识到,要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一旦操作失败,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建议之四:公共维修基金的保值与增值。

  公共维修基金顾名思义应当按照基金的方式进行理财管理,保证其安全,同时要稳定的增值。目前,按照北京市的规定,公共维修基金仅仅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北京市政协委员刘绮菲认为应该在引进市场机制的条件下,由小区业主选择银行,将公共维修基金委托给他们进行理财管理,以确保基金在安全、稳妥的前提下实现最大化增值。

  目前,这些问题已经得到了北京市小区办的重视,小区办已经开始进行一些基础性的工作。

  记者了解到,小区办正在对现有的计算机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系统改造后,业主通过网络就可以查询自己交纳的公共维修基金状况。此外,北京市小区办已经拟订了新的《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使用细则》,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协商,并尽快发布。

  小区办的这些工作能不能及时,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目前公共维修基金管理的现状,我们拭目以待。

  其实,公共维修基金并不是一个单纯的管理问题。它和我们国家的诚信体系,社区治理,公共管理等等问题都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我们国家的社区治理仅仅只是一个雏形,业主的主体地位,政府从全能政府代管社区事务到逐渐监管社区事务,都需要一定的时间去过渡。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们当然能够理解公共维修基金在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和隐患。但是,这显然不是我们回避这些问题和隐患的理由

  要知道,公共维修基金牵涉数十亿人民币,在它背后是数百个小区,几千万人。它在管理和使用中的每一个闪失都可能引发连锁性的社会波动。实际上,公共维修基金的一些隐患和问题已经逐步暴露出来,并开始显现后果,我们应该及时在制度,管理,法规方面做出更细致,更完备的工作,惟有如此,才能保证这笔基金的安全与可靠,才能维护社区生活的稳定与和谐。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邱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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