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倒不如取消食品免检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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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16:39 燕赵都市报 | ||||||||
从春节前因酸价超标被责令收回的金龙鱼大豆色拉油和福临门大豆色拉油,到前不久在浙江曝出“早产奶”丑闻的光明特浓牛奶,再到这些天因“碘超标”问题越闹越大而遭遇深重信任危机的雀巢奶粉,这些获得国家“免检”资格的产品一个接一个频频出事,促使人们对食品免检制度本身进行认真反思。(《新华每日电讯》6月15日) 从政府的角度看,实行食品免检制度,是对那些有初步证据证明其产品可靠的企业的
两厢对照,可知政府事实上被推向了一个尴尬而危险的境地:质检部门给企业颁发“免检产品”证书,就要为企业的产品做担保,那么“免检产品”如果出了问题,不但消费者有权向质检部门问责(包括提出质检部门是否与“免检企业”有不正当关系的合理怀疑),企业也可以有意无意地拿“免检”说事儿,引导消费者把怨气撒到质检部门头上———雀巢公司近日就对媒体表示,奶粉质量问题是因为“免检”导致疏漏。企业把质检部门“卖”了,固然很不厚道,甚至是“别有用心”,但质检部门当初赋予了企业免检资格,现在被企业“卖”出来分担责任,可以说一点儿也不冤。 更关键的是,政府与企业就食品免检达成共识,却忽视了消费者的内在需要和真实感受。市场上奶粉多如牛毛,消费者最担心的不是跑遍整个城市也买不到优质奶粉,而是担心一不留神就买到劣质奶粉,所以,面对成百上千种奶粉品牌,作为负有产品质量监管之法定职责的政府机关,质检部门最要紧的工作不是从中评选好奶粉,授予它们“免检产品”证书,而是要从中查找劣质奶粉,把它们列入“危险产品”黑名单。 换言之,消费者并不需要政府告诉他们,哪些是免检产品,是“放心食品”,因为竞争“放心食品”荣誉称号是企业的事,企业为此竞争得越激烈,消费者越能从中受益;相反,消费者最需要政府警示的是,哪些产品或有前科,或质量不稳定,是必须高度警惕的产品,是“不放心食品”,消费者必须慎之又慎。 食品质量关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从理论上讲,所有食品都是不可免检产品。消费者需要政府为公共食品安全把关,而不需要政府为食品企业做担保,更不需要企业拿政府担保做形象广告。现代国家的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政府为公共食品安全承担责任,应重点致力于“逐劣”,而以“评优”为特征的食品免检制度,既放松了对企业的监管,也容易陷政府自身于不利,更加重了消费者的消费风险,纯属费力不讨好的多此一举。该是考虑食品免检制度何去何从的时候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