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平原区地下水环境总体质量较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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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20:15 新华网 | ||||||||
新华网济南6月16日电(记者刘宝森)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对海河平原区地下水环境质量的最新评价显示:海河平原区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情况较差。 水利部海委对海河流域平原区,包括华北平原区及山间盆地平原区的浅层地下水进行了评价,评价总面积为14.96万平方公里。结果显示:海河平原区地下水受污染面积(劣于Ⅲ类)已占评价总面积的76.4%,地下水环境总体质量较差。
监测表明,在受污染面积中,受人类活动影响的污染面积为62388平方公里,占平原区面积的41.7%,其中轻污染面积34496平方公里,重污染面积27892平方公里。地下水污染物主要有氨氮、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和亚硝酸盐氮。 海委有关水利专家分析认为,城镇与工业污水污染的地表水下渗,农业灌溉及污水灌溉入渗,工业废弃物和城市垃圾未采取无害化处理,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三大原因。(完)(责任编辑:林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