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上应印有风险提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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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23:28 法制晚报 | ||||||||
据报道,最近某中学一出纳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购买彩票6万多元,结果大奖没中上,反而落得个牢狱之灾。 这种事情的发生让人的心情十分沉重。反观当前彩票发行部门的宣传,最多的是人们中大奖后的喜悦,很少谈及买彩票给某些人带来的惨重损失。我们都知道,彩票的中奖率很低,因此笔者认为,当前彩票发行部门应提醒购买者购彩票的风险,最好在彩票上印上风险
估计印了也白印,某些专业彩民早得了“职业病”———“选择性视物症”,只看得见金山,看不见窟窿。 编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