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省严禁官员出国嫖娼的规定让猫腻昭然若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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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0:11 红网 | ||||||||
某省近日出台《党政领导干部因公出访审批原则》、《因公出国(境)人员守则》,对党政干部因公出国作出了“严格规定”。其中有“严禁出访人员到赌博场所,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进入淫秽色情场所,不得观看淫秽表演,严禁嫖娼。”等等(6月15日《新华网》) 在今年“两会”上,有代表指出,2004年用于吃喝、公车和出国的公费开支,是7000
对此,官员们摆上台面的理由通常是:“培训、学习、考察”。据说,学习先进国家管理理念和管理经验后,可以拓宽干部执政眼界、提高洞察力和决策水平,云云。可是,这官员出国埋单的公众却不禁心存疑惑:要是“取经”的话,官员们在国内通过因特网、光盘、录像带、书本以及聘请外国专家前来“传经送宝”,照样可以学到“真经”,官员们何必不远万里“亲自”到异国他乡呢?再说,我国政治制度、治国方略,甚至包括文化背景、人文环境等等,都与西方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区别,国内官员真得学到“真经”真的能派得上用场吗? 最近有几件事似乎也在印证公众的上述“猜想”。不久前,某地也执行了“干部出国一年不得超过1次”的新规,还有一个省也向该省各相关部门发出这样的规定:因项目主管部门督促、协调不力,未按期完成本部门或本系统清欠任务的,其省级补助资金将暂停或减少;清欠工作严重滞后的,其部门领导暂停出国出境考察;这不禁使人产生了担心:如果“出国考察”真的是非常“重要”的话,怎么因为清欠这项工作没有做好,就给“耽误”呢?这造成的“损失”不是会更大吗? 这样看来,许多官员“出国是工作需要”之说就不攻自破了,只不过是他们已经跑完了国内的名山大川,景点城市也差不多看完了、看够了、看腻了,于是就想走出去看看,开开“洋荤”而已,甚至还有的贪官出国是为了转移资产或者为出逃做前期的“考察”。看看某省关于官员因公出国的这些“不得赌博”、“严禁嫖娼”之类的“严格规定”吧,某此官员出国原来到底有多少“猫腻”,不也就昭然若揭吗?(作者:王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