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当选香港特区行政长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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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0:32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香港电(记者向剑帼张雅诗)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昨日结束,曾荫权成为唯一获得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并当选为新的行政长官人选。 负责此次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事务的选举主任朱芬龄法官昨日下午5时30分宣布:为期两周的提名期于今天下午5时结束,在收到的6份提名表格中,只有曾荫权1人为有效提名的行政长官候选人,曾荫权获得了选举委员会796名委员中674位选举委员的提名支持。
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23条和第28条,宣布曾荫权在2005年行政长官选举中胜出,当选为新的行政长官人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