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附近允设临时停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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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2:28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本报讯(记者卢国强)昨天,公安部公布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周边治安秩序的8条“铁规”。根据规定,为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有条件的学校或幼儿园附近在学生放学时段将设临时停泊车位。
其他规定还包括,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选派民警到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月至少到校工作2次;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等。新闻背景校园安全不容乐观 今年1至4月,公安部接报严重危及师生和幼儿园儿童的恶性刑事案件19起,造成9人死亡,34人受伤;学校和幼儿园共发生火灾326起,造成4人死亡;1455名学生在交通事故中死亡,5905人受伤。(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