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开完庭补上法制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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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2:28 新京报 | ||||||||
崇文法院刑事审判尝试增加法制教育 本报讯(记者吕佳瑜)前日下午,在崇文法院大法庭,来自全国各地百余基层法院的院长旁听了一场刑事案件的审理。该起案件宣判后,法官对被告人进行宣判后的法制教育。此举为崇文法院在刑事审判中的新尝试。
受审的男子薄某,今年22岁,因寻衅滋事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薄某应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薄某与受害人双方达成了和解,并且受害人一再请求减轻对薄某的惩罚。最终,法院判处薄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了解,在此之前虽然也有法官在宣判后对被告人进行教育,但并未形成固定程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