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缺失的生命安全教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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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2:30 京华时报 | ||||||||
作者: 来源: 水火无情!竟然无情到让我们在6月10日一天之内,在黑龙江省宁安的洪水与广东汕头华南宾馆的大火中,去直面生命骤然逝去的严酷,去听取那88名片刻前还在教室里念书的孩子被洪水冲走时的哀哀哭声……
谁夺去了他们的生命?是天灾?是早已酿成的安全隐患?是灾难降临那一刻的各种偶发因素的齐集?很多悲剧的发生,或许难以阻止。因此,如何自救,更具实际意义。 在沙兰小学,几位老师在洪水来临之际,果断击破窗玻璃,命令学生抓住门梁、窗框,于此挽救了不少学生的生命。汕头酒店祝融肆虐时,四楼的客人跳窗而逃,5人当即死亡。他们所在的每一间房,都有厚厚的窗帘、床单,假如扯布作绳,沿窗爬出,结局完全逆转。 同一灾难,不同结局,是个体的知识、意识与意志间的差别!可惜,拥有这种自救能力的人,竟是少数!新浪网上的一个调查令人震惊:在答“是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题中,“会”的仅占52%。问其“灾难逃生知识从什么渠道获得”,18%的人称“没有渠道”———对生死相关的知识,竟无知如此,岂不令人咋舌又痛心? 这是一种社会教育的缺失!在广播、电视、书本、课堂中,传播逃生技能的知识如此缺少,其他的传播渠道竟是如此狭窄,而传播的力度也并未形成强势,无法妇孺皆知。火灾演习、地震逃生,各个城市时时举行,但一年演习的总参与者也就几十万———演练的不过是“小众”,但灾难是不会长着眼睛来择人的。所以大多数人一遇灾难,还是恐慌、不知所措,作出错误选择。 这里,当然有宣传手段的问题,也有经费的苍白。但是,在我看来,长期以来,对生命基本尊重的教育缺失,对生命安全教育的社会忽略,才是根本的原因。 官员问责制度、公共安全体系建立,的确是生命安全的一种保障。但是,不是只有等到这一切都完善了才能减灾防灾。事实上,许多灾难,只需要有对生命的基本尊重,就能消于无形。只要当年在校舍的选址上,多想到一点孩子们的生命风险,或许今天的悲剧已经避免。摘编自《人民日报·华东新闻》6月15日文/吴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