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给“农家乐”定《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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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2:51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江淮晨报晨报讯近年来,“农家乐”旅游项目可谓在全国风靡,很多地方根本不具备举办该项目的条件,但利益的驱使,使得“农家乐”蜂拥而上。针对这一情况,省旅游局与省农委特地出台了实施标准,规范这一具有乡村特色的旅游形式。 “农家乐”是近两年兴起的一种全新旅游产品,以农民家庭为接待单位,“吃农家饭、住农家屋、干农家活、享农家乐”引起了众多生活在钢筋水泥包围中的城市居民的兴趣。
“住农家屋、吃农家饭”是“农家乐”的两大特色,《标准》对此也做出了要求,农家乐住宿接待应以农民家庭为单位,在示范点内每户农家至少应有2间以上客房;庭院干净整洁,房内应配有降温、取暖设备;每个农家应设有一定数量的卫生间,有冷热水供应服务,冷水全天供应,保证客人早晚洗浴用热水等。 餐饮方面,厨房内应设专用冰箱,食品贮存应生熟分开;厨房应配专用的碗、筷餐具消毒设备;三餐食品原料应做到时令新鲜,能提供当地农家特色菜肴,根据客人要求可提供夜宵或加餐服务。 (穆霞) (来源:江淮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