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允许控股股东可增持流通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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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4:10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北京6月16日电 (记者张旭东毛晓梅)为配合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维护市场稳定,中国证监会16日在发布《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同时,还一并公布《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后增持社会公众股份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可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流通股。这一办法规定,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网络编辑:史婷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