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荫权当选香港新行政长官人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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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4:17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提名期16日结束,曾荫权成为惟一获得有效提名的候选人并当选为新的行政长官人选。负责此次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事务的选举主任朱芬龄法官16日下午5时30分宣布:为期两周的提名期于今天下午5时结束,在收到的6份提名表格中,只有曾荫权1人为有效提名的行政长官候选人,曾荫权获得了选举委员会796名委员中674位选举委员的提名支持。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23条和第28条,宣布曾荫权在2005年行政长官选举中胜出,当选为新的行政长官人选。负责进行及监督选举的选举管理委员会主席
新闻背景 香港特首产生办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年满40周岁,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20年并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基本法附件一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根据基本法选出,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选举委员会共800人,由各界代表人士组成。从6月3日至6月16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补选接受候选人提名。获提名人士必须取得至少100位选举委员会委员亲自签署提名。如最终只有一位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选举主任将公开宣布该候选人自动当选行政长官人选。(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徐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