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都给了才知买的是查封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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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6:0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恶意诈骗后“人间蒸发”,两年多后落了网,被判入狱8年 早报讯(成华法检记者吴晓玲)与前夫共有的两套房屋已被法院查封,她却施计将房屋卖给他人,收了钱后“人间蒸发”两年多。成华区法院昨(16)日对这起合同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年近五旬的被告人孙小华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登报卖房来了两个买家 2002年1月9日,俞某某、王某某在成都某报看到孙小华刊登的房屋出售信息,先后和她取得了联系。 孙小华将私刻的售房单位公章、经济合同专用章等盖在她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上,骗取了俞、王二人的信任。同年1月13日,孙小华与俞、王二人分别签订了出售澳深花园B幢1单元10号、2单元9号的购房协议。 孙小华说:“我儿子马上要出国,家里急着用钱,不如你们先付70%。4月1号办过户更名手续的时候付剩下的30%。”由于孙小华出示的证照非常齐全,俞、王二人没有怀疑,很快就把共计28.5万元的购房款给了孙小华,放心等待房屋过户。 钱都给了才知道遭骗了 2002年4月1日,孙小华并未按承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俞、王二人多次催促,孙小华还是没有行动。2002年6月8日,俞某某碰到孙小华的债主颜某某,才知道真相:早在2001年,锦江区法院在审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时,就已裁定查封了孙小华与其前夫罗某某所有的位于成都市澳深花园的这两套房屋。 得知上当受骗后,俞、王二人去找孙小华,但再没找她,遂于2002年6月10日向公安机关报案。直到去年10月26日,孙小华才在成都市金牛区暂住地被公安机关挡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