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着急违规店铺才改店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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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6:05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记者何娇娇) 本报昨日报道的《一纸令下统一店招》消息,引起春熙路街道办辖区几百商家强烈关注,接到“通知”的商家心里都在想“自己店招的风格还能不能保住”?昨(16)日,记者再次回访春熙路街道办,该办负责人表示:请商家放心,并不是收到通知的都要整改,只有违反规定的商家才会适当调整,他们也拒绝“审美疲劳”。 整改店铺:
不曾有人拆除店招门楣 昨日下午,红星路二段的店铺外,记者发现在收到通知过去的一天里,每个店铺都进行着正常的经营,顾客仍然习惯性进进出出,没有任何拆除和准备拆除的迹象。 为了突出每个店的特色,老板们使出浑身解数,给门楣包个彩色的边,贴着五颜六色的字,有的可能是由于知道即将整改了,抓紧最后时刻在门上贴出“打折”的字样。 随后,记者了解到春熙路辖区内的荔枝巷在2004年就进行了类似的整改,在采访中,统一的白色门楣、门柱给人清爽、干净的感觉。同样也是包子店、服装店、饰品店,每个店铺的店招除了尺寸相同外,还是有各自的特色。某服装店刘老板说:“这样看起来更规范些,对生意似乎没有多大影响。” 街道办: 解释工作没做够 就此事记者再次来到春熙路街道办,分管城管的调研员周晓容和城管科的两位科长对此事进行了解释。周晓容介绍说,春熙路街道办辖区包括上东大街、城守东大街、红星路二、三、四段和总府路,日前这些地段的商家都收到了这份通知。《通知》是源于成都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容貌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同时也是成都市市容局200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记者见到成都市市容局分解任务中有一项:对陈旧、破损和占道设置的商招、店招统一进行规范化改造,统一底板。周晓容表示,并不是收到《通知》的商家都需要整改,他们只是根据规定对霓虹灯不全、字体模糊、私自改造门楣的个别商家进行。接下来街道办将派专人上门认定,由于需要整改的商家违反了《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整改费用将由商家自行承担。至于统一风格,周晓容说只是指门楣和门柱上商家自制的“牛皮癣”要统一扒掉,店招他们尽量会保持原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