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娘五千元卖女后报假警 报案人所携巨款让警方发现疑点,据嫌犯交代报案是“为洗掉卖女恶名”(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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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6:28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据办案民警介绍,6月15日下午4时55分,他们接到报案称:一30多岁的妇女说她7个月大的女儿被人在汝州车站拐走。 报案人叫王菊(化名),今年31岁,郏县茨芭乡农民。王菊称,6月15日上午,她抱着女儿到汝州火车站准备乘火车去北京打工。下午4时许,她到车站南侧公共厕所方便,在厕所内一中年妇女说帮她抱女儿,等她站起身时发现二人都不见了。根据报案人提供的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警方对周边进行了全面走访。然而,近两个小时过去了,案情没有任何进展。 下午6时50分,通过观察,民警发现王菊始终没有丢失女儿的悲痛和焦急的表情,且随身携带有5000多元的现金,面对民警的追问也闪烁其词。侦查人员于是围绕现金来源紧追不舍。当晚10时,无法自圆其说的王菊哭着说:“孩子是我自己卖掉的,我对不起孩子。”一句话让办案民警大吃一惊。随后王菊交代,她丈夫在北京打工时出了事儿(因盗窃被劳教——记者注),自己一人带着三个孩子很不容易,就产生了卖掉小女儿的念头。6月16日0时,在强大的思想攻势下,王菊终于供述,几天前,经本村村民石英明介绍,她决定将女儿送给郏县茨芭乡茨芭村的一对中年夫妇。因怕婆婆和村里人知道自己卖了亲生女儿,所以商定在汝州火车站交易。当天下午4时许,收到5000元卖孩子的钱后,王菊将女儿给了中间人石英明。之后,为了洗掉卖女恶名,王菊报了案。 6月16日凌晨3时,民警连夜赶赴郏县茨芭乡将被卖掉的女婴解救出来。犯罪嫌疑人石英明和购买女婴的王振明被抓。目前此案已移交汝州警方处理。首席记者牛仲寒通讯员晋利民文图N线索提供人 雷红生热线线索奖 100元新闻热线0371-65766666(图为被解救出来的女婴) 责任编辑:李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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