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公安部出台八条措施 学校幼儿园将派驻保安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7:18 新华网

  公安部昨天正式向社会公布八条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公安机关将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公安部已经成立了贯彻落实“八条措施”领导小组,对违反这八条规定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110举报。记者了解到,为确保“八条措施”真正落实,下半年公安部将组织专门督查组。督查组将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直接深入学校听取师生们的反映。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八条措施具体内容

  1.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2.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3.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4.每月选派民警至少2次到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5.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6.在学校、幼儿园设置人行横道等警示标志;7.在有条件的学校或幼儿园设置放学时段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8.对寄宿制学校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监督,并督促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各方回应

  北京将制定具体措施

  交管解读:在学校周边,市民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标志:黄底三角形的标志中,有两个黑色小人过马路,这是在提醒司机注意学校周边学生的安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学校、幼儿园希望在门口增加交通标志、标线的,可以向交管部门提出申请;交管部门在经过调查、分析后,根据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条件,增加相关标志。消防解读:北京市消防局宣传处处长王立新表示,消防部门一直在努力做消防四进(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学校)的宣传教育,下一步,消防部门将考虑对本市中小学实行消防教育与消防演习相结合的宣传方法,“我们主要教幼儿园的小朋友识别消防标志、如何逃生等方法。”公安解读:北京警方表示,按照公安部出台的八项措施的要求,根据北京的具体情况,将会出台一些具体的措施。(记者庞海英闫峥赵磊)(责任编辑:余申芳)(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缤 纷 专 题
头文字D
头文字D精彩呈现
父 亲 节
送给父亲节日礼物
图铃狂搜:
更多专题 缤纷俱乐部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