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八措施保卫校园(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7:28 潇湘晨报 | ||||||||||
2004年8月5日,北大第一医院幼儿园血案发生第二天,一位老太太上午专程在园外放了一束百合花,悼念遇害的孩子(资料图片) 本报讯昨日上午,公安部、教育部召开进一步做好学校和幼儿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会上,公安部公布了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8条措施。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李江在湖南分会场强调,全省各级各地要严格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部署,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个人,全面落实公安部8条措施。公安部的8条措施是: 一、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 二、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 三、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 四、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负责治安防范、交通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两次; 五、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 六、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幼儿园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有条件的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七、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方便接送学生车辆停放; 八、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对违反这八条规定的,广大人民群众可向110举报。公安部已经成立了贯彻落实“八条措施”领导小组。记者了解到,为确保“八条措施”真正在基层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下半年公安部将组织专门督查组,深入各地进行督促、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方,要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张世平龙铁军苏 确 王冠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