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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出台流浪危重病人救助措施 乞丐救治费财政掏腰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8:06 东方网-文汇报

      驻陕记者韩宏报道

      本报西安6月16日专电为加强对城市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的救助,西安市人民政府近日出台救助管理新规定。规定全市今后对这类人员的救助管理实行“首责制”,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公安、民政、市政、市容园林、城管执法、卫生等部门,对发现或接报的流浪乞讨人员要负责到底。

      规定要求相关部门及市民发现流落街头的危重病人,均应及时报告急救中心(120),急救中心立即派员将患者及时就近送到定点医院抢救治疗。定
点医院必须积极抢救治疗,因拒绝收治或延误治疗造成死亡的,要依法追究医院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病情特别严重危及生命的危重病人,“120”应及时送往就近非定点医院救治,该院同样不得拒绝治疗。救治病人的医疗费用由市民政局负责报销。西安市财政部门将把这类危重病人的医疗救助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严格审核手续,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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