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孜买房遇纠纷声称:我就要秋菊打官司(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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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8:30 东北新闻网 | ||||||||||||
昨天,刘孜向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上一纸诉状,状告了世纪春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同时,她还向记者简述了她在购房期间因办理入住、验收与维修等问题与开发商出现的商品房买卖纠纷过程。与此同时,冯巩、胡可、叶蓓、江涛等十余位演艺界人士联合签名声援刘孜。《中国质量万里行》杂志在经过实际调查后,准备就此事举办一场百位明星联名呼唤建立和谐、诚信社会的大型新闻发布会。记者随即采访了当事双方。 刘孜:房屋验收时出现装修质量问题,越修问题越严重 刘孜提供的有关资料显示: 2003年8月,刘孜购买了由北京世纪春天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并预售的“果岭里(Class)社区”××号商品房(精装修)。 开发商:你要是不满意,可以诉诸法律呀 在了解了整个情况之后,记者拨通了世纪春天的高层负责人李晨阳的电话,对话实录如下: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好,想了解一下有关刘孜房子的事情…… 李晨阳(以下简称李):这个问题我认为是我们与刘孜对房屋买卖合约中的条款的认知有分歧。我们在合约上写得很明白,刘孜在办理完入住手续后,我们承担的是房屋维修的责任,而这里不是延期入住的概念。至于维修的周期比较长,主要是因为她的房子出现的问题比较复杂,是在建筑过程中由于打洞致使水管裂了,因此想找到渗水点很慢,要把地都刨了……(新浪北京青年报)[责任编辑:夏明月](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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