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菜难 进厅难 露天市场去留两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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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8:40 沈阳晚报 | ||||||||
前期报道:6月16日,本报以《这个露天市场合法不?》为题报道了皇姑区宁山中路31巷附近存在的马路市场扰民严重的事情。 最新进展:报道见报当天,记者采访了负责这个露天市场管理的皇姑区龙江街道办事处市场办的路主任。对于市场的成因,路主任向记者进行了解释。露天市场是临时市场
据路主任介绍,晚报所报道的露天市场已经存在了多年。2001年7月,为了响应退路进厅的号召,市场曾经被取缔过。但是由于业户采取了“打游击”的策略,而且当地居民也出现了“买菜难”的情况。为了解决这些问题,皇姑区政府同意龙江街道办事处在宁山中路31巷开办一个临时的露天市场。目前整个市场共有200余户业户,市场办收取业户的管理费是每个月200元,但对于残疾人和双职工下岗等情况的业户,街道办事处在管理费上还给予一定的优惠。 路主任称,对于报道中所提及的一些问题,也是给他们管理部门提了一个醒,他们会加强管理。进厅“门槛”拦住业户 既然是临时市场,这个市场何时才能退路进厅呢?路主任告诉记者,其实街道办事处和广大业户都希望能早日退路进厅,但是根据目前的情况看,退路进厅有一定的难度。首先,街道办事处的辖区内,没有合适的地方建立农贸大厅;其次,进入农贸大厅经营的费用要比露天经营高很多,所以很多业户都不愿意到大厅内经营。路主任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在他们的临时市场不远便是五一商店综合市场,尽管距离很近,但是却很少有业户到那里经营。 记者结束采访前,到五一商店综合市场“参观”了一番,果然发现,虽然大厅内的设施和条件要比露天好得多,但是在里面经营的业户却很少。 广大业户守着条件这么好的大厅不进,却甘心在露天经营,退路进厅工作为何会遭遇如此尴尬?本报对此还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刘强实习生韩陵江记者电话:816767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