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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派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8:5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公安部近日出台了“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局长吴志明在上海分会场上作了动员。

  这8条措施是:一、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二、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
;三、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四、选派民警担任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月至少到校园工作二次;五、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上学、放学时,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六、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在学校门前的道路上施划人行横道线或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七、在城市学校、幼儿园周边有条件的道路设置上学、放学时段的临时停车泊位;八、对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对其他学校、幼儿园,每年一次。

  房杰 徐进(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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