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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高中毕业生 没钱请客抢的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9:03 华商网-华商晨报

  晨报讯 (实习记者 李晔 记者 汤洋)的哥撞人了!

  6月15日,沈阳市大东区黎明三街附近,一年轻小伙倒在地上,但的哥拿出电话直接拨打了110,而不是120。

  警车来到后,被撞小伙突然开口:把我送派出所吧。

  出租车撞倒年轻小伙

  6月15日22时许,大东区黎明三街附近的居民突然听见刺耳的刹车声。

  “肯定撞人了!”附近居民跑出去看,路面停着一辆红色出租车,车前风挡玻璃一角裂成了“蛛网”,地上躺着一个穿白背心的小伙。“那小伙白白净净的,两只鞋都被撞飞了!”

  “赶紧打120!”围观的人群中有人掏出了手机。“先打110!”出租车上的哥说着,也掏出了电话。

  这时,东塔公安派出所的110巡逻车驶来。看见警车,被撞倒在地上的小伙忽然开口:“把我送派出所去吧!”

  的哥撞的是持刀劫匪

  “他是劫匪,抢了我的钱,他身后塑料袋里装的是菜刀!”的哥王师傅对民警和围观的人群解释说。

  据王师傅讲,穿白背心的小伙在马官桥附近上了他的车,说要去和睦路18号,车刚拐进楼群,坐在副驾驶的小伙就把菜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他要钱,我就把零钱都抓给他了,他一只手拿着刀,一只手在那儿数钱,正好是100元!”

  然后,小伙跳下车跑了,王师傅赶紧开车追。到黎明三街时,王师傅追上了对方,并将对方撞倒在地。

  劫匪是省重点高三生

  南塔派出所民警先带被撞的男子去医院做了检查,医护人员确定其身上确实没有伤后,民警将其带回了派出所。

  据被撞小伙张强(化名)交代,他今年18岁,某省级重点高中的高三应届毕业生。当日晚,他和3个朋友喝酒后,去网吧上网,身上没钱的他觉得总让朋友请客“没面子”,便萌生了抢点钱花的想法,“从朋友家拿的菜刀,想碰上谁就抢谁,可从三粮库一直走到马官桥,一个也没碰上,后来打了个出租车!”

  据了解,张强不到2岁时父母离婚,一直跟爷爷奶奶生活,初中时曾是全校惟一考上省重点高中的学生,但高三时迷上了上网,几乎不去上学。一名曾教过张强的老师说:“他说不想影响学校的升学率,没报名参加今年高考,那孩子可惜了!”的哥撞劫匪到底该不该?

  “我打110没打进去,那地方的胡同又特别多,一旦让他跑进胡同,再抓就难了,我只想把他撞倒后抓住他!”昨日,王师傅接受采访时说,“我开车10多年了,凭经验判断,当时的速度根本伤不了他,况且我是朝他腿部撞的!”

  对于王师傅追撞劫匪的行为,辽宁长风律师事务所马希图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现的犯罪嫌疑人,公民有权采取适当措施将犯罪嫌疑人扭送归案。被害人在自己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权做出与自身伤害相适应的防卫。

  马希图说,司机王师傅有权追回自己被抢的财物,但不能对犯罪嫌疑人造成人身伤害。这种方法是可以理解的,但并不提倡。目前,张强已经被警方刑事拘留。(奖励线索提供者张先生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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