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举措确保校园安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9:14 南京晨报 | ||||||||
北京讯 16日上午,公安部正式公布八条措施,以维护学校和幼儿园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这八条措施分别为: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治安巡逻,强化治安管理;根据需要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负责维护校园安全;在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校园门口道路的交通秩序;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人行横道等警示标志;在有条件的学校或幼儿园设置放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