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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反腐风暴空前猛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9:21 宁夏日报

  数字触目惊心

  2004年,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案件线索449件,同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上升17%和27.3%。其中,查办大案55件,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14人。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53件,其中查办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30人,占立案人数的75%。通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68.7万元,同比上升233%。查处国有大中型企业贪污贿赂
等职务犯罪涉案金额达1292.7万元,同比上升49.3%,查处金融保险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涉案金额达1993.8万元,同比上升55%。

  2004年,宁夏审计机关在被审计的944个单位共查出违规行为资金14.3亿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5.2亿元。治腐势在必行

  腐败一天不去,国家和社会就一天不得安宁。对已然之罪的惩罚固然重要,而在腐败行为发展至犯罪甚至腐败发生之前就未雨绸缪,采取措施,才是治本之策。6月15日,自治区检察院、国资委等4部门联合出台了开展惩治和预防国有企业、金融保险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方案,集中力量重点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及储户、保户资金的案件,以及在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

  与此同时,从2005年起,我区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进行“任中审计”,要求“任中审计”数量要占到各级党委、政府委托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三分之二,并逐步实施“任中审计”或“离任前审计”制度。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任期内的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的行为,认为应当追究经济责任、党纪、政纪责任的,要依法严肃处理,不能用经济处罚替代党纪、政纪的处理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近日,自治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对列入审计计划的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先审计、后离任原则,审计结论未下达之前,不研究任免事项,不办理调任、辞职或退休手续。凡在审计中发现有严重经济违纪违规问题核对违纪违规问题负有重大经济责任的干部,必须明确追究其责任后,方可考虑调整。各地、各部门对领导干部或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廉政工作、行风评议或授予个人荣誉等时,应当参考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有未结经济责任事项或对重大违纪违规问题负有直接经济责任的领导干部不宜作为候选人。重大事项和典型案例,应当及时进行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必要时,审计机关可将审计的疑难案例和重大事项,提交本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讨论,经各成员单位研究通过后,直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我区历年贪污受贿案企业领域

  集体腐败案:2004年上半年,宁夏经济委员会纪检组对国有企业——宁夏石化供销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腐败”案进行了查处,仅徐浩一人就贪污87万元。宁夏石化总公司原组宣处处长、供销公司原经理徐浩被开除党籍,并给予行政撤职处分;供销公司原副经理、总会计师樊某被免去行政职务、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供销公司原副经理吴治宾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苏琼:宁夏宁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原出纳员苏琼伙同其夫刘晓多次贪污公款60余万元,挪用公款1.12万元,经银川市中级法院依法审理,2001年3月29日,一审分别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苏琼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处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贪污罪、销赃罪判处刘晓有期徒刑13年,没收财产,并处罚金1万元。

  董四海:原系宁夏河东机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宁夏机场建设服务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总经理,宁夏北斗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董四海发起组织的私人股份为主体的公司)。董四海贪污,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给国家造成103万元损失。1996年5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董四海犯挪用公款罪的定罪处刑部分,以贪污罪改判被告人董四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机关干部

  马发旺:2004年12月,泾源县原副县长马发旺上任仅20天就因贪污16万元而“落马”。经彭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彭阳县法院日前一审以贪污罪判处马有期徒刑10年。

  邢贵:宁夏贺兰县原总工会主席,1999年到2001年,邢贵利用职务之便,采用虚开发票、重复报账等手段,贪污公款16071元,挪用公款1万元。

  冶建勋:原固原县土地管理局局长,在担任原职期间犯有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采取虚造花名册等手段,骗取土地补偿金、侵吞国有土地倒卖款和收受贿赂14万余元而陷囹圄。2004年5月24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冶建勋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合并刑期1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徐长春:中宁县财政局原副局长徐长春,被称为“中宁第一贪”的贪官,他的职级虽不高,却是个手握2000多万元公款的“要员”。从1997年到2002年贪,他先后贪污公款67万元、挪用24万元,其中与他人合伙贪污9万元。案发半年后,被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李金龙:原系固原市原州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原州区头营镇镇长。2003年到2004年,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国家下拨的人畜饮水工程款和修建党员活动室补偿款共21万多元,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金融领域

  毋必利:系人民银行原中卫县支行行长,因涉嫌贪污、挪用公款、玩忽职守犯罪,致使国家损失达6300万元。2000年5月20日外逃。2001年4月19日,向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投案自首。

  徐宽:建设银行永宁县支行原信贷科科长徐宽,涉嫌挪用公款767.9万元、贪污20.9万元,在潜逃7年后被抓获。

  2002年8月30日至31日,宁夏工业职业学院3名财务人员李某、黄某、梁某贪污、挪用公款37万元。(本报综合)新闻来源:法治新报 责任编辑:马江 田丽 实习生:马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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