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今秋将试行大学学分制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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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9:2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郑广辉)昨日从省物价局传来消息,今年秋季开始我省在大学试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这标志着我省大学实行学年制收费的同时将进行学分制收费。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批准了西安理工大学等我省完全学分制试点学校的收费标准,与学年制收费同步进行。试行学分制收费改革后,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试行学分制收费按以下标准收取:文法财经类本科专业(
试行学分制收费改革后,学生每年交纳的学费可根据其当年选取学分所需的费用收取。学费仍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改革后,学生第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应允许其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成绩仍不合格确需重修的,其学费可按完成原课程所需学分收费额的80%收取,且每门课程学生重修比例不得超过学生总数的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