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出台两项政策资助城镇低保对象子女就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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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7日09:23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杨锋安)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接连出台两个资助性文件,以确保城镇低保对象子女顺利入学就读。 大中专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至1000元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05年城镇低保对象子女
每生每月增加保障金20元至30元 为了进一步体现党和政府对低保对象的关怀,市民政局还决定从10月1日起,对就学的城市低保对象子女实施分类施保。其中对正在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专、职业中学、技工学校)就学的低保对象子女,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差额发放保障金后,再给学生每人每月增加20元保障金。对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学的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的低保对象子女(含在成人高等院校举办的普通专科班就学的低保对象子女),按家庭人均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差额发放保障金后,再给学生每人每月增加30元保障金。保障对象本人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含两个)分类施保条件的,按照补助额最高一项执行。 | ||||||||